系列访谈之八:夯实水资源管理各项工作

来源: 行业动态 | 时间:2024-05-12

  当前,我省长江流域水质和生态环境总体较好,但部分支流、流域问题较为突出,用水效率还不高,管理粗放,特别是水资源节约保护认识不到位。那么如何正确把握好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辩证统一关系,统筹制定发展规划、落实发展与保护的方法,让清水绿岸产生巨大的生态效益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呢?安徽省水利厅网站记者专访了厅水资源管理处处长王德胜。

  首先围绕“强监管”要求,进一步规范水资源管理,夯实水资源管理基础工作。全方面提升全省水资源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,重点加强县级水资源管理能力建设,更好地适应新时期经济社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要求,筑牢水资源监管之基。进一步做好顶层设计。完善水资源管理与保护监管办法、标准,落实流域和区域水量控制与管理制度,管好“盛水的盆”,用好、保护好“盆中的水”。创新工作思路,通过信息建库立档实现全省取水工程“一张图”管理,逐步建立全省域、全要素、全过程的取水口管控制度。全力提升水资源管理自动化、现代化水平。完善和升级取水口在线监控、地下水双控、跨界河湖水量管控、城镇集中饮用水水源地监测等,建立完善匹配水资源强监管任务的监测监控体系,发挥其动态性与实时性和预警、预报作用,为严格水资源管理和河长制提供技术支撑。

  其次,围绕“大保护”要求,加强系统治水,着力做实水资源和水生态保护工作。加强生态流量管控。因地制宜,探索不同水资源条件、不同生态保护目标地区河湖生态流量管控方案和实施计划,发挥生态流量在维系河湖生态功能方面的及其重要的作用。加强地下水管护。以限新建、减存量为重点,综合运用行政、经济等手段,推进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。加强水资源水生态保护。做深做细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工作,提升饮用水源应对干旱风险能力。

  另外,围绕“刚性约束”要求,合理分水,强化取用管理,严格水资源总量与效率控制工作。按照“应分尽分”的原则,全面做好河湖水量分配。制定全省“十四五”分行政区用水管控指标,建立和完善省市县三级用水总量、用水强度控制指标体系,落实主要领域用水指标,明确地表、地下及其他水源总量控制目标。实施地下水水位、水量双控管理。将用水总量逐步落实到河上、地下,落实到取水工程和取水户。制定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方案,科学制定主要控制断面河湖生态水量。坚持以水而定、量水而行,严格落实水资源论证制度。进一步强化规划水资源论证硬约束,保障规划水资源论证提出的管控要求纳入决策过程,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的刚性约束,落实以水定需,严格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。严格取水许可管理。探索取水许可审批分类管理,对达到或超过取用水总量管控指标的流域或区域,严格实施取水许可限批。深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。加强完善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体系,体现节约优先、保护优先的刚性约束。改进评价方式方法,充分的发挥考核“指挥棒”作用,传导水资源强监管的动力,促进水资源管理与节约保护往深里走,做严做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。

  将围绕“高水平发展”要求,深化改革。探索建立健全水权水市场制度。总结六安市和新安江水权试点经验,完善水权确权登记及水权交易转让制度,建立流域、水系(河流)为单元的行政区用水总量控制体系,探索区域不同取用水户、行业水权初始分配制度,科学核定各取用水户许可水量(或用水总量指标)。带领企业、农业节水和有偿转让,探索流域间、区域间、行业间、用户间等多种形式的水权交易流转方式。积极培育水市场,建立健全水权水市场交易平台,推动水权水市场交易平台互联共享。积极稳步推进水资源税改革。依照国家资源税费改革要求,加强部门协作,开展水资源费征管情况摸底调查、取水许可登记与计量核查,完善取用水监管和水资源税征管协作模式,制定本省水资源费税改革实施办法,稳步推进水资源税费改革,通过税收经济杠杆推动各行业用水方式转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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